機車撞腳踏車被告過失傷害(20點)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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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時間四月二號,我騎機車要去上班的途中,與一輛從路旁早餐店要穿越馬路的腳踏車發生碰撞,當時有輛車子擋住我的視線,以至於對方(未成年)出現在馬路上的時候我下意識向左方閃避,但是我忘記有沒有煞車,因為他出現的瞬間跟我距離只有大概不到兩公尺吧,所以我的前車頭就撞擊到他的左側車身。(我當時的車速為50~60) 發生事故之後,那輛臨時停車就離開現場,所以沒記到車號,我有請警察到場測繪,當時我右手小指骨折,警察還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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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 avatarAndrew2011-06-01
智多星回答你~發生時間四月二號,我騎機車要去上班的途中,與一輛從路旁早餐店要穿越馬路的腳踏車發生碰撞,當時有輛車子擋住我的視線,以至於對方(未成年)出現在馬路上的時候我下意識向左方閃避,但是我忘記有沒有煞車,因為他出現的瞬間跟我距離只有大概不到兩公尺吧,所以我的前車頭就撞擊到他的左側車身。(我當時的車速為50~60) 對方穿越馬路有無違規情形?依你敘述無法判斷。建議釐清肇事責任:在事故七天後,可向當初承辦��
Kyle avatarKyle2011-06-01
當然是你責任比較大因為是你撞到人跟對方是否成年無關腳踏車又沒有年齡限制只是未成年需要監護人連同提告不管你是否提告都需要賠償吧畢竟是你撞到對方對方並無任何錯至於是否找到那輛臨時停車對你幫助不大最多只是幫你分擔賠償費用你還是需要跟對方達成和解才可以減輕或免除刑事責任不然對方會告你民事賠償+刑事過失傷害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就看你民事或和解結果...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