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撞行人法律問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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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拜下班回家經過了夜市(台南大東夜市)
綠燈號誌一亮往前騎
時速大概50左右
但這個夜市中間有一段是沒有分隔島的
所以某部分的行人會貪圖方便
不走斑馬線,直接橫越那段無分隔島來過馬路
就在此時阿伯直接殺出來 他又穿的很暗
看到他時已經是突然出現的視角了
而且常理來說他要往右看來車
他頭擺卻是左邊 他根本看不到我
當然煞車案到底煞到20左右
還是撞到了,不過他人沒事,就擦傷而已。
當下也幫他叫救護車 來幫他擦藥
也去警局做了筆錄
我想問肇責的歸屬


https://i.imgur.com/hOKPf8Y.jpg

有閃黃燈
但無斑馬線
前後100公尺皆有斑馬線可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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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Yedda avatarYedda2020-01-06
車禍一個月後可以申請初判表,不服可花3000申請鑑定
Linda avatarLinda2020-01-07
初判表,車禍責任判定,決定權是交通警察,不是批踢踢。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1-11
初判表沒寫事故原因,才是零責任,有寫就是初判過失。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1-15
第一車是警方車禍初判認為的肇事主因,不提供比例。
Susan avatarSusan2020-01-20
(口頭上可以告訴你他們經驗判讀的比例,文件不會給比例
Dora avatarDora2020-01-21
印象中有些路段、巷弄,行人才是絕對路權,不是汽機車。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0-01-25
而且就算你有絕對路權,對方只要有驗傷或提過失傷害。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1-28
上救護車,到院要付掛號費、還要填資料、救護車要簽名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0-01-31
另外,時速50剎車按到底還有20,是怎麼來的數字?
Rachel avatarRachel2020-02-04
而且才50剎車按到底還能有20,是拉手煞車踩油門嗎?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2-04
資訊太少,無法判斷
Elma avatarElma2020-02-07
那應該速限40吧 這樣的話妳只需要知道你不會0
Tom avatarTom2020-02-09
對方只要告你過失傷害,很難不賠錢,如果金額不高可考慮
早些合解,因為上法院1-2萬跑不掉
Kelly avatarKelly2020-02-11
不管對方是不是違規、三寶、碰瓷,除非自己零肇責。
Regina avatarRegina2020-02-14
台灣有健保,除非嚴重傷殘或開刀,醫療費用事小。
年紀大的長者,復原緩慢,同理心如果是自家長者受傷。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2-15
如果車禍造成長者嚴重行動不便,講難聽一點,也活不久
年紀大受傷行動不便,健康直線下滑,不會數據化呈現
Joseph avatarJoseph2020-02-15
其次是老人分兩種,你腦補的那一種不會悶聲不吭。
Erin avatarErin2020-02-20
死要錢的不會讓你有空檔,會一直嚷嚷要你賠錢。
大部分正常的長者,除非你態度惡劣或傷勢嚴重。
Adele avatarAdele2020-02-20
否則都比較看的開,覺得自己也有錯或年事高,隨便喇
Kyle avatarKyle2020-02-23
退一百步,就算對方違規爆衝想自殺,你無法閃避嗎?
Zanna avatarZanna2020-02-28
如果沒有違規、正常情況下不是快車道、遮蔽擋住。
並不是無法閃避,這也是為何有「肇事責任」。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2-29
車禍肇事,除非你也受傷,有刑事責任的是你不是他。
有刑事責任的人在抱怨沒刑事責任的人?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20-03-02
在夜市路段 應注意行人減速慢行 光這點責任就跑不掉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03-03
雖然不是法條規定 但是知道路況怎樣 就該怎麼騎車
這算是應注意 而且能注意 的情況
Zanna avatarZanna2020-03-03
恩...剛剛上面講這些話都沒看到那張圖
還是等初判表吧
Kyle avatarKyle2020-03-07
回應樓上,各地區民情與交通流量不同,會有差異。
即使是兩線幹道,鄉鎮很多路段晚上只有閃黃燈。
Isla avatarIsla2020-03-09
原po下班是尖峰時段?或夜市特殊時段?會有不同。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0-03-12
就當尖峰時段,就當無可避免,警方初判不會根據說詞。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20-03-17
而是依造現場採證、路權、剎車痕、行進方向,初判。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3-19
兩造或其中一方不服申請鑑定,才會列入說詞參考鑑定。
Delia avatarDelia2020-03-22
簡單說,初判表未列原po事故原因,才有責怪對方立場。
Ethan avatarEthan2020-03-24
有違規、疏失、肇事責任+對方受傷,說什麼也無法改變。
講白一點,我們也有錯,是有什麼資格指責別人有錯?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03-27
50步笑100步或轉移焦點能影響什麼?對方會認錯免賠?
搞錯重點或責怪對方,於事無補,只會讓對方不爽吧?
Gary avatarGary2020-03-31
讓對方不爽,能達到和解或減少賠償費用?相反吧?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0-04-01
初判表不代表結果,證明力甚至遠低於車鑑報告,擔心的
話就是被提告之後主動花錢做車禍鑑定。
Olivia avatarOlivia2020-04-04
拿到初判表如果還不能和解就該去做車禍鑑定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4-05
趕快和解賠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