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擦撞暫停放汽車-機車專用道雙白線內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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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路途中,從八里往台北淡水關度橋的機車引道上,我直接撞上一部汽車(暫停在機車專用道上的汽車),旁邊劃雙白線,汽車有閃黃燈,當時我機車前車殼破碎,而我門牙斷裂,腹部疼痛,臉部與身體多處瘀傷。而汽車車主是在車內,故無任何受傷。當時我很害怕,也有報警處理,也請家人老闆到現場,等了好久警察終於來了,警察來就問我怎麼撞到的,且當下就說我的錯,我問警察要怎麼處理,他說看你們要和解還是要報案,我說我的保險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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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2-16
1.沒有備案,只有報案與不報案2種2.同1,誰報案誰到場3.沒有,只有民事賠償4.以民事來講,你要賠,但你有受傷有刑事籌碼5.1.自認倒楣2.報案,告過失傷害6.投訴...
Linda avatarLinda2012-02-17
如果在路上發生車禍,就要記得先報警,還要記得打電話至你自己投保的保險公司,跟專屬你的保險人員講你發生了這件事,請保險人員幫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