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闖紅燈,去繳費發現還有兩筆101年和102年的罰款沒繳!!去電子公路監理網查詢金額為:102/02/10--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之處所停車--900元101/11/08--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滿20公里--1500元1.請問如果加倍的話會在電腦前顯示出來嗎?我去便利商店的金額也是這樣的,還是要在監理所問人員才會知道正確金額?2.戶籍不在我住的地方,是要遷戶籍單子才會寄到我現在住的地方嗎?還是只要改戶籍地就好?實在是很困擾,兩張都過期很久了!我都不
機車罰單過期是否會加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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