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肇事致人受傷但對方沒受傷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6月18號凌晨12點的時候在八德路三段74巷3弄出巷子時被右方來車給撞飛出去因為是巷口所以我車子是滑行出去的沒想到往右方看就馬上被對方給撞飛出去雙方都沒有受傷所以也沒有叫救護車但有報警因為車子雙方都有移過所以警察也無法拍攝現場資料只有做筆錄拍車子的傷痕但我在7月31號晚上的時候收到了一張罰單違規事實上面寫說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這兩條所以懇請有相關知識的人士來告訴我�

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13-08-04
發問的大大你好針對你的問題筆者回覆如下1.這張罰單的意思是:我方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需要依照相關罰則來做處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一項第九款: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九、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少線道車不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不讓右方車先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1條第三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三十
Gary avatarGary2013-08-01
您好我推薦你中華民國權益保障協會上網收尋my權益itm前些日子因為本人糾紛處理不妥也是經由朋友介紹這公益團體作處理事情也經由他們的專業經驗圓滿處理感謝他們熱心幫忙希望對你有所幫忙請多多支持權益保障協會謝謝...Showmore
Hazel avatarHazel2013-08-03
回答1.雙方都沒有受傷為何還開61條3項00款.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記違規點數三點;致人重傷者,吊扣其駕駛執照三個月至六個月。回答2.對方可能也會處罰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45條1項15款.十五、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2013-08-0100:10:58補充:1.關於回答為什麼對方沒有受傷但還是有這條規定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提問的!是不是因為私底下故意去驗傷比如裝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