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騎機車準備左轉進巷子,
與ㄧ國小孩童(騎腳踏車)發生擦撞。
(對方是出巷口準備右轉)
我當下緊急煞車,所以接近靜止狀態,
對方則是來不及反應,腳踏車前輪撞到我的前輪
然後對方重心不穩、側邊著地
肚子被腳踏車龍頭撞到。
目視無外傷。
當下我也慌了,沒有馬上報警,
對方媽媽趕來後,
我有留電話、姓名、身分證字號給對方媽媽。
就趕著去上班了。
兩小時後我冷靜下來有去警察局備案,
並且打電話想慰問,前兩通沒接,所以我傳簡訊~
第3通電話對方媽媽有接,表示沒有帶去看醫生,
她會觀察幾天再看看要不要去國術館推拿。
我則是表示若有就醫我會負責醫藥費。
我想問,我是否還需要持續電話關心?
還是應該寫個和解書之類的呢?
不知道該如何讓事情ending
謝謝版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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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ㄧ國小孩童(騎腳踏車)發生擦撞。
(對方是出巷口準備右轉)
我當下緊急煞車,所以接近靜止狀態,
對方則是來不及反應,腳踏車前輪撞到我的前輪
然後對方重心不穩、側邊著地
肚子被腳踏車龍頭撞到。
目視無外傷。
當下我也慌了,沒有馬上報警,
對方媽媽趕來後,
我有留電話、姓名、身分證字號給對方媽媽。
就趕著去上班了。
兩小時後我冷靜下來有去警察局備案,
並且打電話想慰問,前兩通沒接,所以我傳簡訊~
第3通電話對方媽媽有接,表示沒有帶去看醫生,
她會觀察幾天再看看要不要去國術館推拿。
我則是表示若有就醫我會負責醫藥費。
我想問,我是否還需要持續電話關心?
還是應該寫個和解書之類的呢?
不知道該如何讓事情ending
謝謝版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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