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我的機車立中柱停放在圖書館前方,
在我要離開圖書館時,發現機車被移動,
且當我要催油門時,發現把手卡住了。。。
此時才看到機車整個側面都是擦傷。
發現的當下進去說是否能調閱監視器,
剛好是五點閉館時間,館員回應他要下班了,
且有個資的問題,要我去報警才能調閱。
昨日警察到場順利調閱監視器,
發現是一名婦人弄倒我的機車,
該婦女將機車牽起就進去還書了。
因弄倒後,立刻去還書,故舘方有該女的還書資料,
警察出示報案紀錄,要求館方提供該名女子的資料,
但館方依個資不能提供,拒絕要求。
請問各位大大:
1.館方主張因個資拒絕提供資料是否合理呢?
2.可透過何種方式要求館方提供資料呢?
3.假使聯繫上肇事者,應如何要求她賠償呢?
《我希望因這次受損的部分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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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要離開圖書館時,發現機車被移動,
且當我要催油門時,發現把手卡住了。。。
此時才看到機車整個側面都是擦傷。
發現的當下進去說是否能調閱監視器,
剛好是五點閉館時間,館員回應他要下班了,
且有個資的問題,要我去報警才能調閱。
昨日警察到場順利調閱監視器,
發現是一名婦人弄倒我的機車,
該婦女將機車牽起就進去還書了。
因弄倒後,立刻去還書,故舘方有該女的還書資料,
警察出示報案紀錄,要求館方提供該名女子的資料,
但館方依個資不能提供,拒絕要求。
請問各位大大:
1.館方主張因個資拒絕提供資料是否合理呢?
2.可透過何種方式要求館方提供資料呢?
3.假使聯繫上肇事者,應如何要求她賠償呢?
《我希望因這次受損的部分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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