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機車被開43條第一項第五款 - 法律Todd Johnson · 2014-12-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問一下有關這條的內容以及如何處理因為我查不到==主要原因是我有改裝排氣管然後被攔不過他違規原因是寫我排氣管噪音質88db標準值87db然後括弧寫配合環保局稽查但卻開43條第一項第五款然後勾需到案聽候裁決以及汽車所有人我覺得怪怪所以問一下個位大大法律All CommentsTristan Cohan2014-12-03★高大瑋回答★一.更改排氣管或拆除消音器致噪音超過標準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並非以第16條第一項第二款開罰.而是以第43條第一項第五款開單舉發.二.罰單被勾選應到案處所聽候裁決是因為此條必須~上道安講習.所以必須到應到案處所繳納罰緩並開立講習通知書.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第二項第五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含機車)法定期限內繳納=>6000.逾期30日內繳納=>6600.30日以上60日內=>7800.��Related Posts對方闖紅燈肇事我綠燈直行請問私人墮胎診所要健保卡嗎?車禍事故要申請理賠心理系及圖文傳播系盜版的東西真的有那麼大的危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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