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賣友人卻被拖延貨款也不歸還!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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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左右,一名在當兵時認識的友人(現已退伍),想跟我買我沒有在騎的FZR150機車,因為是朋友所以只賣新台幣1萬元,但是他只給了更換電瓶及運費的錢,機車的款項遲遲沒有收到,當時他也有打電話說他工作不穩定,要分期付款,我也答應了!但還是不見他匯款!幾乎每個月都會打給他,一開始會接,後來都不接了!變成傳簡訊給他!他還是一直拖,我後來心死了!因為還沒辦過戶!他的信用也在我心中破產了!想要把車子要回,但他都說要寄回給我!還是沒有!最近一周,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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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7-11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原買受人之義務及責任)買受人對於買回人負交付標的物及其附屬物之義務。買受人因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交付標的物,或標的物顯有變更者,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民法第四百六十八條(借用人之保管義務)借用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保
Edith avatarEdith2011-07-11
1萬元買車費用付不出來怎麼會有錢幫你把車子修好正常他是要幫你恢復沒錯(需要上到法院)建議你帶著他的電話去派出所請警察幫你撥電話給他要求**上還車不然要提出告訴車子拿的回來優先...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