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我在騎車的時候因前方機車比較慢!我想往左切繞過慢機車過去,當下我看了後面的車還有段距離,就切左繞過去了,就在此時繞過去沒多久有路人甲騎士騎向前說,我害後面的一位騎士跌倒了,當下我背對著所以沒發現後面有人跌倒,我馬上走回去,看了對方,腳有擦傷,我打了電話報警跟叫救護車,事主被送醫後,警察說我還是要去醫院關心對方,所以去醫院做筆錄。我跟隨警察到了醫院後,發現事主不是被送來這家醫院,問警察他也說他��
機車車禍!事後對方要求賠償...煩請解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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