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禍賠償<跪求> - 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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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我這是初步分析表上寫對方是主因:安102-1-2(行駛至交叉路口,遇有『停』字標線疑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我方安94-3(未注意車前狀況)小弟上網爬了文都說73來分價格現在對方傷不重皮肉傷(有看醫生有震斷證明無大礙)我方傷也極小
賠償部分我只有強制險對方強制險+第三責人險(賠車損)
我方估車10000元對方估車約4500元我方醫療250(可省略)對方醫療健保2000~3000自費4000上次到調解委員會沒有很順利和解以下為幾個問題想請教
<1>對方堅持要55分我車損交給他保險公司其他一人一半不然就走法院<告傷害罪吧>我需要害怕?
<2>理賠人員說理賠程序需要和解書我想先跟她和解在向他理賠人員聯絡這樣他會怎麼算
<3>如果請他跟他的理賠人員<第三責任險>跟我我們三個和解理賠人員會怎麼算?
<4>第2點跟第3點對我哪個有利第2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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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6-15
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歡迎再來研討解決之道。如題我這是初步分析表上寫對方是主因:安102-1-2(行駛至交叉路口,遇有『停』字標線疑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我方安94-3(未注意車前狀況)小弟上網爬了文都說73來分價格現在對方傷不重皮肉傷(有看醫生有震斷證明無大礙)我方傷也極小我方醫療費用可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理賠。強制險[醫療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請至櫃檯多要幾份[副本]。如:勞保、團保、意外、醫療險等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都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私人診所或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上限二萬。四、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賠償部分我只有強制險對方強制險+第三責人險(賠車損)
我方估車10000元對方估車約4500元我方醫療250(可省略)對方醫療健保2000~3000自費4000上次到調解委員會沒有很順利和解以下為幾個問題想請教
<1>對方堅持要55分我車損交給他保險公司其他一人一半不然就走法院<告傷害罪吧>我需要害怕?雙方互告最後一定兩�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4-06-14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
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險免費了,給想省錢的爸爸媽媽參考
官網在這邊:ppt.cc/D,3u
可以直接試算保費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06-14
1
雙方都有受傷
你也可以提出過失傷害
只是雙方互咬,兩敗俱傷
爽到政府而已
2
強制險不用和解書
第三人要和解書
3
和解書基本上還是要對方蓋章
所以,對方死不蓋
你又拿她怎樣
4
強制險,保險公司敢賴,那叫找死
第三人要對方蓋章
保險公司耍賴,叫做順水推舟
強制險符合項目與限額會理賠
和解可能要扣除
車損有折舊的問題
還有是否過度維修
並非以換新為主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
其他車險相關(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4-06-17
這樣說好了
不知道你情況是否雷同舉個例子
假使你是後車因為不明因素追撞到前車
嚴格來說就是你的錯
就因為未保持情車安全之距離
這句話就打死你了
先不管對方受傷多少車子損害多少
假使你按件是照我所說的話坦白講責任應該都是你該負擔
沒有什麼雙方三七成各分擔問題
除非前車惡意剎車阻擋
針對您第一點來說
假使按件如同我所說(畢竟我不是當事人不知道當時知情況)
你是後車理應賠償
但是假前是死的人是活的
在於你如何去跟他談
調解委員會不過是個中間人
在調解時你想賠少你姿態就要放軟
講說你的難處
調委們也會針對他開的價錢跟你的底線
找出一個中間值
基本上沒太大事情跑法律程序是有點浪費時間
第二點問題我想您直接跟當事人談比較快
理賠人員做不了主
至於三四問題我不是這方領域就不回答
但是如果是你的過失較大
對方肯低價和解就大事化小就好
你也可講出你難處點
例如還在學要繳學代負擔不起這麼多
或是家裡有困難等等諸如此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