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是在無號誌的路段上騎車由東往西行駛..對方是從南方的巷口衝出..當我發現對方衝出時有做剎車的動作~但對方因頭轉向西方並未注視前方及左右來車~而朝我左側直直衝撞下去~而造成我及後座乘客受到擦傷...事發至今一個月..因我其中有一個傷口深及見骨~尚未癒合..而後座乘客因有被彈飛再跌落也有內傷未癒..對方也已三次來詢問是否可合解..至目前為止2人醫藥費共花了約15,000元~因對方急想合解..所以我們開出了20,000元即進行合解...(因為後�
機車車禍賠償金額該如何計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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