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違騎汽車開門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事情是這樣的..路上有三線道,1是內線車道,2第二車道,3是最外車道(機車行駛道)但是2.3道前面是機車停車格的話,因當時是紅燈的情況,公車斜停在2.3線道因是紅燈狀態,所以從1.2車道中間想騎去前方停車格但剛好某汽車駕駛開車門,導致騎士跌倒跌倒後因路人擔心危險移動車禍現場,汽車駕駛塞了一千塊說先去看醫生檢查但也因為騎士年紀小不懂事(但有駕照)受到驚嚇沒遇過且不會處理,所以沒報警,也因為騎士有戴手套導致沒外傷,很疼痛也只

All Comments

Yuri avatarYuri2015-01-16
機車算任意穿梭車陣按照常理不應該亂鑽所以開車門忽略掉注意後方但也有可能死角,沒看到所以可能雙方同為肇事原因,各半對方也可能反口說他沒開車門是機車去擦到他就變成雙方各執一詞,無法判定,各半在機車無法確認都沒有任何責任的前提下汽車也可以要求修車費用最無賴的修法,就是把整個門換掉又惡意做全車烤漆(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
Annie avatarAnnie2015-01-17
不好意思我看不懂上面的回答機車算任意穿梭車陣???????怎麼覺得開車族都那個樣停車下車開車門顧前不顧後突然打開害的機車騎士閃避後摔車差點被後方車輛撞上之前新聞有報導那個汽車駕駛也是不聞不問好像跟她無關似的就我來說騎機車最怕的就是汽車併排停車+突然開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