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路上有三線道,1是內線車道,2第二車道,3是最外車道(機車行駛道)但是2.3道前面是機車停車格的話,因當時是紅燈的情況,公車斜停在2.3線道因是紅燈狀態,所以從1.2車道中間想騎去前方停車格但剛好某汽車駕駛開車門,導致騎士跌倒跌倒後因路人擔心危險移動車禍現場,汽車駕駛塞了一千塊說先去看醫生檢查但也因為騎士年紀小不懂事(但有駕照)受到驚嚇沒遇過且不會處理,所以沒報警,也因為騎士有戴手套導致沒外傷,很疼痛也只
機車違騎汽車開門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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