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酒駕問題-一罪不兩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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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酒駕被警察攔到酒測值0.68依公共危險罪辦理
當場有被開一張紅單是(須至應到案處所聽後裁決)目前等法院傳票中
疑惑是近日爬文..對一罪不兩罰怎麼罰?很不懂
有人說補差額(紅單)..有人說不用罰紅單...到底要不要罰...
是否開庭時可以詢問檢察官..這問題一罪不兩罰罰單問題
麻煩有懂法律的大大們回答下~
Update:
是的~我是初犯...到底是繳罰金好?還是緩起訴好呢?
我的紅單子是要到台北市交通裁決所的被罰45000
聽說緩起訴會沒有紀錄是真的嗎???

All Comments

Elma avatarElma2010-05-09
你好~
新版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在95年7月1日實施,由於新法規定,駕駛人觸犯刑法,如果裁定的罰金比行政罰鍰的基準規定還低,必須補足差額,外界質疑此舉違反「一罪不兩罰」的原則,法務部為此爭議,將邀集相關部會進行研商。
過去駕駛人酒駕,除了刑事處罰的罰金,還要繳納罰單,直到95年2月行政罰法規定一罪不兩罰之後,酒駕只要繳了刑事罰金,就不用繳納行政罰款。不過,新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八項卻規定,刑事判決確定的罰金,如果低於最低罰鍰基準,駕駛人仍須要補足差額。舉例而言,如果違規罰款是六萬,法院裁定罰金只有三萬,駕駛人要補足三萬元的差額。
法務部法律事務司官員亦不否認這項規定可能違反一罪不兩罰的規定,適法性顯有疑慮。
如果監理所仍然主張你要補足罰緩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聲明異議))法院會以醫事不二罰的原則撤銷監理所的罰單!!!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0-05-10
你好!請問你是第一次被抓ㄇ?基本上第一次會緩起訴~但是法院還是會罰你繳交國庫<這是不關監理站ㄉ~所以要小心~檢察官如果要你罰鍰~你可以要求說罰到監理站>這樣可以沖抵你ㄉ罰單~你要補差額例如你罰單45000~檢察官罰你20000~那你就要補25000給監理站~前提是檢察官罰ㄉ機構必須是教你捐款到監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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