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的權責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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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樓上的住戶家中冷氣吵得我不能睡覺環保局開單,調解委員會協調都沒改善,甚至樓上住戶要我小心點!上法院解決問題又不知哪一天才有結果?哀......................樓上是承租戶,他們剛搬進來時,也就是問題剛發生時,希望透過管理中心協調解決,當時管理中心就說他是屋主,但鄰居都說他是承租戶!後來管理中心知道他是承租戶,我麻煩管理中心會管委會通知屋主,我們跟當事人協調不成,屋主協調看看,管理中心跟管委會推說"這不是我們的權責"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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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ma avatarKama2010-05-07
1.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並無相關規定不得使用!但是建議你考慮援引第五條 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如果經環保局連續開單數次之後,援引第二十二條要求管理委員會依第三十六條第五項執行業務。2.管理委員會是你們選出來的,基本上,不管是誰當選,他都有義務依據第三十六條執行業務,如果他們不做,你可以援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請求主管機關對行為人開罰,該項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