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酒駕撞我汽車 - 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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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我要迴轉我有看有沒有車看完沒車準備迴轉一個騎機車酒駕的阿姨突然撞過來當下沒叫警察因為它們都說不要報警解果我們沒報警後來到診所以後護士小姐說不行一定要報警我們有報警了結果那個阿姨一直怪我報警害他要罰錢隔天我去看他她說她不能下樓開們叫我回家結果隔禮拜卻聽到他們那邊的人說他又去喝酒不敢出來見面又隔一天又跑去賭博然後依直說害他沒辦法做生意怎樣怎樣的現在又不跟我和解他們那邊的人問他要步要和解他說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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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id avatarEnid2014-08-08
他的近況如果是透過打電話的建議應該錄音按照路權你主因對方可能會耍無賴你自己多小心(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Susan avatarSusan2014-08-10
強制險一定要保,若常開車騎車意外險跟第三人責任險最好一起保(不貴)千萬不要直接在監理站旁邊保或是單子一來就交錢,通常這樣會貴至少1-2成,我之前就有詳細比較過便宜的強制險,有汽機車,分一年或兩年,直接現折約8折,有新光國泰很多家可以選熟悉的,重點是每次保險可以累積紅利,很像信用卡累積點數,而且是終身有效,在下次保的時候就可以折抵保費,像我家人都在這邊保,每年紅利折保費差不多1、2千塊,等於是1台機車2年的強制��
Gary avatarGary2014-08-09
想問的是他當下去做筆錄時沒告我過失傷害那過2個禮拜了他還可以提告嗎???你好~一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至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則無期間限制。二本題,依上開規定,車禍才兩個月,告訴人於6個月內仍可提告參考:首席理賠100招/痞客邦  ...
Damian avatarDamian2014-08-09
1.你可能迴轉不當.是肇事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6條.對方未注意前方人車動態.未減速慢行.是肇事次因.車禍肇責是依據筆錄.現場圖.跡証.動向.通向.標誌.標線.號誌…等等為依據.申請車禍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2.酒駕跟車禍原因無關.但跟車禍肇責有關.你們可請當地民議代表如議員.村里長.鄉民代表幫忙協調溝通談和解.或到公所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對方當下去做筆錄時沒告你過失傷害.只要在發生車禍六個月內.還是可以提告你過失傷害罪.車禍能和解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