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騎機車闖紅燈收到罰單要繳900元
但是第二次收到的罰單卻要繳1800元
是不是累犯會累計阿??
我是在同一個地方被照到的
最近收到照片才知道在哪裡
所以現在很小心
但是這段期間多少還是有闖...
很怕還有被拍到下次寄來就變成要繳3600元...
但是聽朋友說不會
只是違反的項目不一樣
不過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還有分哪種方式闖過去就違反哪條法規嗎??
已更新項目:
那假如我下次再收到罰單需要繳的錢比1800還多
會是什麼原因阿??
還是他只是依1800~5400元的罰款金額自行決定要罰我多少?
但是第二次收到的罰單卻要繳1800元
是不是累犯會累計阿??
我是在同一個地方被照到的
最近收到照片才知道在哪裡
所以現在很小心
但是這段期間多少還是有闖...
很怕還有被拍到下次寄來就變成要繳3600元...
但是聽朋友說不會
只是違反的項目不一樣
不過闖紅燈就是闖紅燈
還有分哪種方式闖過去就違反哪條法規嗎??
已更新項目:
那假如我下次再收到罰單需要繳的錢比1800還多
會是什麼原因阿??
還是他只是依1800~5400元的罰款金額自行決定要罰我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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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規定:機車闖紅燈基本罰款是1800元(單次結帳的並不會累加,除非你超過
繳費期限),闖紅燈從來都沒有有900元之說的,900元並不是機車闖紅燈的價
碼。
第五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2010-05-28 21:03:09 補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五日 修正)
第五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前項紅燈右轉行為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2010-05-28 21:03:30 補充:
第六十三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二點。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四條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三點。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2010-05-28 21:03:36 補充: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逾期才會增加罰款
900元決不是開闖紅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