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議員事件的法律權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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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W_Job 看板 #1NHRsAQt ]

作者: s1023574800 (Eureka) 看板: SW_Job
標題: [請益] 段議員事件的法律權益
時間: Wed May 25 22:58:15 2016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ingTaichung/videos/543359995847778/

影片中兩分鐘處提到的是我的手機

附上影片連結,今天下午2016/05/25下午1點19分,我致電於段議員的手機

我打電話去詢問段議員

什麼是強制安置

強制安置的標準
(以上他回答我又不是法律系又不是社工系我怎麼知道)
大概是這樣的回答,明確我忘記了,但他確實有說出他不知道

然後我就詢問他說,議員可以質詢自己不知道的東西嗎?

然後就說什麼不服務之類的等等的話,我就覺得難以溝通我就掛電話了

我沒有騷擾過他,我願意接受調查,我就打過一通電話

我沒有人身攻擊他,我也很君子的不匿名電話,我也沒有指責他說殭屍阿吃飯啊等等的

我只有打電話去詢問我上述說的事情

然後我的電話就被公開了,我就不懂,我做錯了什麼

我對法律不是很了解,想請教各位社工前輩們,我有犯錯嗎?

或是他有錯?


以上皆為本人所打,如有虛假願負法律責任,本人也願意與議員對峙,或是調通聯記錄

懇請大家幫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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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6-05-30
委屈你了!法律諮詢一下「刑法妨害秘密」看看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6-05-31
電話錄音內容放出來聽就是真相了
Rae avatarRae2016-06-04
諮詢看看+1,辛苦你了
Daniel avatarDaniel2016-06-06
辛苦了!!!
Jake avatarJake2016-06-09
我覺得你沒錯!但這應不算妨害秘密,頂多是個資被洩漏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6-06-13
然後未經他人同意的錄音,若公開的話有可能變妨害秘密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6-14
所以最好先告知對方「我正在錄音」會比較保險。
Enid avatarEnid2016-06-18
轉到法律板問看看?
Andy avatarAndy2016-06-21
我不會轉版,煩請幫忙,我只是不想讓他為所欲為
Tom avatarTom2016-06-24
自己與對方的對話錄音,不構成妨害秘密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6-06-25
可參閱92年台上字第2677號、94年台上字第716號判例
Zanna avatarZanna2016-06-26
既然對方是議員,建議找律師協助。
Ina avatarIna2016-06-27
我只是不開心他今天公開說出我的手機號碼,所以我能
提告嗎?
然後他今天說要告我,告我騷擾他(我只有打一通電話)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7-01
我能反告誣告嗎
Megan avatarMegan2016-07-05
除非他有虛構事實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6-07-09
有沒有覺得你騷擾,跟你打幾通電話沒關係
Sandy avatarSandy2016-07-13
當然,我也不覺得它告你騷擾會成立,我甚至不知道他要怎麼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