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形同被大哥軟禁,要如何正大光明地將她接回家? - 法律
By James
at 2015-06-13T00:00
at 2015-06-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父親七年前往生,在最後的日子裡將存摺交給我保管,囑咐我要照顧母親,且那些存款全是留給母親用的。
我有一位大哥,但在十年前就攜家搬出去住,姪子姪女由我父母一手帶大,搬走時的年齡是國一和小四,此後很少回來探望,我父母想念孫子,偶爾由大哥載雙親去他家小住兩天,因他們全家都要上班上課,因此兩老無法久住,也不習慣在那裡生活。
父親生前只交代大哥兩件事:不要收白包,喪禮簡單即可。
父親因慢性病持續治療,但十年前在獨子帶著妻小搬出去住後,心情和病體承受不小的打擊,變得憂鬱。我本是上班族,九年前因有感於母親一人照顧父親過於吃力,且已累出病來,便辭去工作,在家陪伴兩老。
七年前父親走後,我和母親相依生活,但此時大哥開始回來向母親調頭寸,幾次借貸都沒償還,但仍陸續回來要求。
我有一位大哥,但在十年前就攜家搬出去住,姪子姪女由我父母一手帶大,搬走時的年齡是國一和小四,此後很少回來探望,我父母想念孫子,偶爾由大哥載雙親去他家小住兩天,因他們全家都要上班上課,因此兩老無法久住,也不習慣在那裡生活。
父親生前只交代大哥兩件事:不要收白包,喪禮簡單即可。
父親因慢性病持續治療,但十年前在獨子帶著妻小搬出去住後,心情和病體承受不小的打擊,變得憂鬱。我本是上班族,九年前因有感於母親一人照顧父親過於吃力,且已累出病來,便辭去工作,在家陪伴兩老。
七年前父親走後,我和母親相依生活,但此時大哥開始回來向母親調頭寸,幾次借貸都沒償還,但仍陸續回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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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All Comments
By Jessica
at 2015-06-15T22:51
at 2015-06-15T22:51
其實你大哥意思很明確了
無非要你父親最後那棟房子及存款簿裡的錢...
現在若真要把你母親帶回身邊照顧
唯一辦法就是報警
然後請警察陪同你去你哥那把你母親帶走
若你哥堅持不肯讓你母親離開可告妨礙自由...
若有言語不當可告恐嚇威脅
(錄音當證據,只是若這樣鬧到法院或警局時你哥會那很難看及難堪)
至於你當初借給你哥那些款項
不知是否有借據?
若有可限制時效還
反之若沒有任何借據及人證
很難要得回來
還有最重要是你母親意願
若堅持想跟你一起住
你哥是沒有權力拒絕你母親跟你一起住
再來~可請你舅舅阿姨等長輩出面作證
原由就是擔心你母親安危
不過話說回來
你父親房子名下是誰的名字?
若你母親建議你可過戶到你名下
還有~地契等重要資產放在郵局或銀行保險箱
(這點不可讓你哥知道)
2015-06-1321:54:10補充:
在過戶之前要跟你母親溝通好
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最好是白紙黑字或錄影...
這樣是以防日後你母親"回去"時
至少還有個證據
以茲證明你母親當初是在神智清楚之下把房子過戶到你名下...
2015-06-1411:32:15補充:
這更要跟你阿姨舅舅溝通一下
由他們出面或許會更好...
畢竟他們是長輩你哥應該不會對��
By Steve
at 2015-06-16T02:38
at 2015-06-16T02:38
1.以法律方式解決家庭糾紛,最傷親恩!
2.以同理心了解大哥的困境,量力幫助。
3.團結互助的家,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
4.自古以來都是利害算計,破壞了團結。
5.順了姑情失了嫂意,顧了老母忘了哥。
6.為了家用三萬五千,引來哥恨苦了媽。
7.命運起伏人生難料,大哥際遇不由己。
8.前途坎坷都是命,開口求援並非不孝。
9.深信福分自有天定,母親吉人有天相。
10.千算萬算不如天算,何苦因錢傷彼此。
11.大哥討債亦有定數,債不清償討不完!
12.命裏無債不用償,命中宿債要甘願還!
13.拒絕部還一錯再錯,冤冤相報何日了?
14.本是親人成仇家,說來說去都是為財!
15.不會用錢惹事生非,善用錢財解困厄。
By Elizabeth
at 2015-06-15T10:41
at 2015-06-15T10:41
怎麼不拿出來,直接幫母親選擇好方式,
用光它,把房子也貸款掉,
用最好的給母親,過完最後的生活。
這樣,兒子,就不會想再守著母親了。
兒子,只為房子跟錢,母親痛苦了。
By Blanche
at 2015-06-13T14:07
at 2015-06-13T14:07
若宗親父老都是老傳統觀念(獨子大孫掌家,重男輕女,則處理起來又更難了,情勢所限,你無法選最好的做,只有退而做次好的,還是為媽媽掌管遺產,盡你所能有空看顧他,沒有媽媽的同意那增加需求的金錢是否必要為媽媽所用?,不再多給
By Ida
at 2015-06-16T11:44
at 2015-06-16T11:44
或者身上確實有明顯傷口?
比起上次變得更瘦些?
身上有無異味?
看起來無精打采感覺就是照顧的不好樣?
我覺得...妳如果有想要找里長、警察、或社會局的人來介入,最好妳必須有明確證據證明,媽媽給哥哥照顧是不好的、有問題的。
當然每次身上有傷口或精神狀況不好時,最好都帶去醫院驗傷、精神不好就看精神科請醫師診斷,若真有長期被忽略照顧屬實狀況至精神不穩定,可請醫師開立證明~
之後再去問問里長或社會局,看下一步要怎麼請警察一起陪同過去等等。
2015-06-1512:29:48補充:
一個月65000不如請個外勞一個月24小時也不過20000元再供吃住就好,另外多給媽媽的餐費跟門診費一個月老人家1萬5而已。算算也不過才3萬5的費用,不等於也必須連同哥哥需要照顧吧??
手受傷不代表無能、無法工作呀~
如果哥哥這麼堅持每個月要多給30000去養他,這種好吃懶作的人~不如丟去精神科住院,一個月也不過1萬5費用包吃包住。
2015-06-2816:25:42補充:
版大補充後面這一些,明顯以妹妹這個身分去溝通似乎是無效的,原來對哥哥眼裡妳不過是個只會管錢卻『不敢管人』的無功能腳色。
如果妳自己不硬起來打電話去求助社會局,請社工由警察陪同去介�
By Elvira
at 2015-06-17T19:39
at 2015-06-17T19:39
你可以提議輪流照顧,就沒有家用金的爭議。妳要接母親照顧,要看母親的態度,她耳聰目明有行為能力,他要住哪裡可以明白告訴大哥她的決定。
母親洗腎必須在醫院裡,找阿姨和舅舅長輩們一起去徵詢母親的意見,只要母親態度堅決,大哥是無法限制的。
By Lauren
at 2015-06-17T04:21
at 2015-06-17T04:21
這樣您也可以好好休息
我們ˋ一同盡孝道
錢的事我們可以好好討論
不一定要用強硬的手段
母親也希望看見子女一團和氣
子女一起陪陪她老人家度過美好的時光
事情一定很快就能解決的
祝福您全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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