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 - 法律Adele · 2013-08-26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收到法院寄來的單子那天我有到警局說明~有朋友指稱說她販賣的東西在從我這裡供應的但是事實上不是而且也沒直接證據那會怎樣嗎法律All CommentsSuhail Hany2013-08-27沒搜到毒品的話,絕對定不了你的罪,監聽譯文也只是佐證資料,光憑監聽及指認是定不了你的罪的,了不起就驗尿沒過被勒戒或判刑,空口無憑的指認怎麼可能定罪,而且販賣通常會直接開搜索票去衝你家,或是監聽之後知道交易地點,去現場抓你,人贓並獲才有辦法起訴販賣,如果光憑某些人指認就能定罪,那我今天看你不爽我也可以找人指認你不是嗎?這樣的話要法院幹嘛?如果沒搜出毒品,光憑監聽譯文或毒犯指認,是請你到案說明,光憑這個是沒辦法證明你販毒,�Dinah2013-08-28有朋友指稱說她販賣的東西在從我這裡供應的表示你是販賣毒品的大盤商法官會傳訊朋友做證然後依據販毒罪判刑你可能坐牢坐不完了2013-08-2613:49:51補充:販毒罪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13-08-2613:55:05補充: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Related Posts關於租屋被房東疑似偷竊的問題!犯罪學~權力控制理論的定義罰款重繳兩次駕照不見了該怎麼辦房客拒搬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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