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民事227之2釋義?? - 法律Mia · 2012-04-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如題,有一個地方看不太懂: 第227-2條 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 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前項規定,於非因契約所發生之債 ,準用之。 請問: 1.所謂契約之成立,一定要有白紙黑字嗎?? 例如網路委託代買、合購算不算契約之成立?? 2.另外就是條文看不懂是什麼意思 =v= ps.我不是要做作業啦~~只是個想了解六法的路人甲,感謝前輩釋義 -- 法律All CommentsLeila2012-04-051.不用書面,書面的用意是為了日後爭訟時好舉證跟對方就契約標的意思合致,契約就成立了Lily2012-04-062.例如:你跟房東簽約租房,月租金一萬塊,但之後通貨澎Skylar Davis2012-04-07漲...一萬元只買一包乖乖Xanthe2012-04-09能Related Posts車禍後的和解事宜關於學生宿舍車禍和解後的後續賠償問題露天拍賣提供盜版溫床可以免責嗎?原有合法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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