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因家人不服一審分割共有物判決,提起上訴
原先以為裁判費是以上訴人之比例計算,但法院裁定是要以原告利益為主。
家人持分很低,也不夠錢可以繳納裁判費。其他共有人雖然覺得不服裁判,
但也不願意先墊付裁判費....
想問如果因為湊不到錢要撤回上訴,這樣可以退回已繳上訴費的三分之二嗎?
還是會因沒有繳清全額,都不退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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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人不服一審分割共有物判決,提起上訴
原先以為裁判費是以上訴人之比例計算,但法院裁定是要以原告利益為主。
家人持分很低,也不夠錢可以繳納裁判費。其他共有人雖然覺得不服裁判,
但也不願意先墊付裁判費....
想問如果因為湊不到錢要撤回上訴,這樣可以退回已繳上訴費的三分之二嗎?
還是會因沒有繳清全額,都不退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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