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小疑問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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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如果甲出版社寄一本雜誌給乙
並說明一星期內位寄回則視同訂閱
如果乙沒寄回 但拆開來看
契約是否成立

我知道要查消保法第二十條
但這樣的狀況到底算不算契約成立 還是有點疑問
可以請高手解救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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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vy avatarIvy2009-11-17
雜誌可以當作是要約不過沒有承諾的義務超過一星期也是
Lily avatarLily2009-11-21
契約也不成立 不過拆開來可能會有侵權行為的問題
Ethan avatarEthan2009-11-25
但是收件人為乙,不就表示乙為所有人了嗎?
Ethan avatarEthan2009-11-27
寄來雜誌並不具備要約的性質,所以乙不管怎麼作
都不會有契約成立的效果
Delia avatarDelia2009-12-01
謝謝各位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