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665「破例」受理陳水扁先生聲請案,為何 「破例」?以 訴訟(程序)要件之面向
切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
就這問題
究竟我要以破例的理由回答 還是破例違反啥事向來回答
如果是用破例的理由回答
那法官何以在三審定讞前 就讓阿扁聲請釋憲
是因為他已經沒有其他上述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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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5條第1項第2款
就這問題
究竟我要以破例的理由回答 還是破例違反啥事向來回答
如果是用破例的理由回答
那法官何以在三審定讞前 就讓阿扁聲請釋憲
是因為他已經沒有其他上述辦法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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