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車禍賠償問題 - 超速
By Ina
at 2010-06-12T00:00
at 2010-06-12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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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車我要右轉,再等紅綠燈的時候已經打方向燈了,我看後照鏡後面沒有車就速度很慢的右轉,接著就有一台車速很快的摩托車撞上來﹝他要直行﹞,然後我就趕快下車去扶他,問他有沒有事,他跟我說的第一句話是『拜託不要報警我怕我爸媽擔心,我高一沒駕照』他說他要趕著去參加畢業典禮,接著他去牽他的摩托車,我馬上打電話給我爸跟她說情況,他也打給他爸,等雙方家長來,我幫他叫救護車然後報警。去警察局作筆錄後,我爸說他會處理這件事,因為有點嚇到心裡很不安,中午我打電話給對方的爸爸問他有沒有好一點,對方的爸爸還很客氣的說有好一點已經回家休息了謝謝關心,隔天對方就打來要我賠償,他說是我的錯,難道他兒子就沒錯嗎,我知道要先讓直行的人先過,我沒看到他,他也超速不是嗎,對方有說機車的問題他們會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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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eda
at 2010-06-13T12:43
at 2010-06-13T12:43
我個人建議
1、先釐清肇事責任,了解雙方於此事故中有無過失『主要依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內容、可由『事故分析研判表』得知』。2、知悉該負擔比例後,計算己方可合理要求對方賠償內容(金額)。3、申請調解,由公正(證)第三者協助,協調雙方認知差異以達成共識。4、不得已之訴訟(提出告訴)。
【肇事責任】〝誰對誰錯〞關係著哪方該賠償哪方,其專業術語為『肇事責任』意即肇事因素,此肇責非當事人或現場處理員警所能認定。可經由警方受理報案一個月後至《警察局交通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PS:警局『分析研判表』僅供參考不需付費,若雙方有其一不服,可向當地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其鑑定結果係法院判決依據,申請鑑定需付費新台幣參仟圓整。本件事故算是極為單純,故不需花費鑑定,依分析表內容即可,鑑定結果將100%相同。
在刑事過失傷害的部分:對方若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而己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則對方均將面對: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2.根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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