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之親屬去年中騎車自巷口左轉後遭汽車撞及,而汽車駕駛人非汽車所有人,保險公司於一年多後才向本人之親屬提出代位求償之訴,若該場車禍之責任非完全由本人之親屬所承擔,則保險公司是否應該另找汽車駕駛人求償?而本人之親屬於車禍後昏倒送醫,在醫院觀察一天後無大礙後返家,家屬因為其並非完全無承擔責任之可能,加以其後並無異樣而未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之訴,但保險公司於車禍後三個月內出險賠償汽車所有人,但卻在償付後的
汽車駕駛人非汽車所有人,若兩人非三等親內,保險公司要理賠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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