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被性侵幹嘛需要做被性侵的筆錄?很急!!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15歲男友17歲在一起已快3年今年因為未成年懷孕被家人知道他們同意生下來並給人領養今年11月生產但今天家人竟然帶我去警察局填被性侵害的筆錄..!!我爸也有跟我分開做筆錄我很訝異問他們幹嘛做筆錄他們竟然說這是因為要領養所以應有的法律程序所以我也不宜有他去做筆錄我去做筆錄時女警以為我是被性侵我說我們是情侶從來沒有強迫或怎樣的每次都是雙方同意下發生的我做筆錄從頭到尾都沒說我有被性侵因為是男女朋友所以都是適合意的兩情�

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11-09-25
如上所訴你與男友合意性交並交往近3年...所以要看性行為時,雙方當時年齡如雙方性行為當時都未滿16歲,則雙方都有觸犯刑法227條之虞。若妳男友當時已滿16歲,你無觸犯本條之罪。所以要看年紀。法條PO下面你參考一下。就單以妳所訴,男方已觸犯刑法227條但由於男方未滿18歲依刑法229條之ㄧ刑法227之罪為告訴乃論(非公訴罪)只要你父母願意原諒男方達成和解並撤告男方就沒事了..刑法227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09-28
你們等於雙方都違法,沒所謂雙方同意,頂多成減刑緩刑要件,真搞不懂現在小孩怎麼想,純真年代都不好好過要那麼早進到大人世界既然這樣該付的責任就得負,也別說你父母騙你做筆錄那是要保護你如果哪天男方反悔做出不利你的筆錄你是女方一定會很吃虧別忘了你現在十幾歲還有五六十年日子要過,別忘了男方也可控告女方性侵,到時變你要賠償男方或是被保護管束不是更糟或許你男友不會這麼做但他父母呢?而且你希望以後因為這樣被指指點點嗎?要當大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1-09-25
TO:阿達這只是單純的合意性交!!只有刑法227條.227條-1及18條有討論空間而已,干和誘罪,略誘罪什麼事,怎會扯上和誘略誘,他又沒脫離家庭!!和誘罪誰跟你說是告訴乃論!!最好是告訴乃論!!刑法240條和誘罪是非告訴乃論,刑法240條第2項和誘有配偶之人才是告訴乃論。而且男方未滿18歲犯227條之罪為告訴乃論,即使告了,男方還能依刑法18條第2項規定得減輕其刑!!...Showmore
Ina avatarIna2011-09-25
您須告知詳細始末才能提供建議;如有相關疑問可提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1-09-29
不曉得你父母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不告?怎麼能不告?對方未滿十八歲,此時是告訴乃論,而非是俗稱的公訴罪,它只有半年的告訴權時效,萬一要是等你孩子生下來,對方突然相應不理,這時候才想告,已經來不及。刑事告不了,只能告民事,民事訴訟又很漫長,打贏了也不代表有錢拿。打贏了,你人生中最青春燦爛的歲月也過去了....提告不是為了要報復,是要讓男方有所警惕,該負的責負一負,該賠的錢賠一賠,之後要撤也不遲,不是真要把他��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9-27
為保護未成年人就算得當事人同意性行為,亦會構成妨礙性自主罪。看樣子你男朋友正鎈著等。
Zanna avatarZanna2011-09-27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訴罪無法撤告你男友一定會被起訴不過也未滿18歲會減刑中華民國法律15歲基本上不管你是不是自願的都不可性行為中華民國法律....18歲以下的女生最好不要碰很麻煩.........Showmore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1-09-27
應該是以你年齡上來論處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之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之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略誘未滿20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處一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誘未滿16歲之男女,以略誘罪論處,和誘罪為告訴乃論,其他為公訴罪,先問你父母事告他哪幾條?2011-09-2501:47:20補充:既然已移送警調單位製作筆錄,代表你��
Agnes avatarAgnes2011-09-26
答..因為你是中華民國國民..你未成年..你受到國家法律保護著..你雖然有自主權..你未成年..妳父母親依然有監護權...懂了嗎??2011-09-2501:43:35補充:兩情相悅..是你個人認知..因為你年紀太小...心智尚未成熟...是否被騙上床...你父母親以及員警基於保護你...才會要求你製作筆錄...男方是否有罪交付法院審判..2011-09-2502:01:11補充:如果心智真的成熟...就該知道這樣做會觸法..身體也尚未發育完全..很容易早產或者流產了..所以你父母的作法是對的...你心智真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11-09-28
我知道是公訴罪但我們不提告頂多民事賠償或減刑或免刑阿錯!公訴罪=由警察、檢察機關依法提出告訴的阿!(告&不告由不得你)告訴乃論=只要我們不提告,法律就不會受理!2011-09-2501:07:00補充:而如果「我方願意選擇原諒對方」的話,公訴檢察官就會「依職權裁定不起訴處份」的阿!公訴罪=公訴檢察官依職權要不要起訴的阿!(輕、微罪&重罪)...Showmore
Yuri avatarYuri2011-09-29
和未滿十四歲女子性交.法律上是準強姦罪.沒有兩情相悅這回事(這是公訴罪,不是民事).若男方也是未成年.可以減刑.現在法律對性侵犯出獄後.還要長期追踪及列管.直到專家認定不會再犯性侵罪為止.社會上對性侵犯傾向不可以假釋,一定要服刑期滿才能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