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命題大綱第四點我看不懂意思拜託大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法學緒論
命題大綱
一、法的概念、淵源與種類
二、法律的繼受與台灣法律的發展
三、法律的效力與制定、修正、廢止(含中央法規標準法與地方制度法)
四、法律的適用(以法律解釋方法為主)
五、公法(憲法及行政法,包括法治國基本原則、權力分立原則、國家權力運用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法律優位原則、比例原則、平等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行政程序法(第1~10條)
六、民法(總則、債、物權、親屬與繼承等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
七、刑法總則、刑法分則(與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關之部分)
八、財經相關法律(著作權法、公司法及消費者保護法)
九、勞動與社會法(勞動基準法、勞工保險條例、全民健康保險法)
十、性別相關法律(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
法學緒論 命題大綱 第四點 我看不懂意思 拜託大家 謝謝
Update:
六、民法(總則、債、物權、親屬與繼承等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
第六點 我也不懂 等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 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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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avatarIris2010-07-13
四、法律的適用(以法律解釋方法為主)
法律解釋一般分為四種類型
1、文義解釋:直接由法條文義去解釋法律,例如吸毒行為,當然包含吃、舔、打針等.......
2、體系解釋:有時從法律上文義解釋發現適用時會與其他法律產生矛盾,例如直接適用憲法159條『國民受教育的機會一律平等』,那麼可否具以此條文要求國家讓大家都要讀台灣大學呢? 這時還要考慮憲法159條在整部憲法的地位與憲法的關係,由此可知該條文被歸類於第13章國政方針裡,是國家行政的方針,而不是權利保護的抽象規定。
3、歷史解釋:法律制定的源由與目的為解釋法律的基礎,例如刑法第221條第6項的加重竊盜罪『在車站或港口行竊者』,為什麼該條沒有包含『機場』呢? 原因是這條法律是民初時期時制訂,當時飛機只有富人搭的起,而車站港口使用者多數為窮人,中國地大,若河南人在廣東車站被竊,有無處求援返家的窘境,但在機場被竊,當時多為富人,無此窘境,故機場是被刻意排除此加重竊盜的規定,均是當時立法目的所致。
4、目的解釋:這解釋剛好與『歷史解釋』相反,是考量現在的現實的時空環境去解釋法律,以刑法221條6巷在車站或港口竊盜而論,在現今社會一般人均有搭乘飛機的機會,現今窮人亦有於機場被竊無以求援的窘境,因此刑法221條6款不以機場為要件的規定,乃當時制定法律時空環境所致,當環境變遷時,該法不能保持原有的立法目的,應以能保持立法目的的方法去解釋,故而為訂定機場的要件,變成法律漏洞。
PS:上面4點都是解釋法律的大綱,每種解釋方式還有子目錄,例如體系解釋還分為內在的體系與外在的體系,文義解釋還分為記述與描述的解釋等.......我想你該買書來讀。
2010-07-13 18:37:20 補充:
六、民法(總則、債、物權、親屬與繼承等五編之原則及重要規定)
原則:一般總則教科書都會寫各篇的基本原則,因為它名稱為總則 ^^~
重要規定:延伸出各篇原則的法條,就是該篇的重要規定
Carol avatarCarol2010-07-17
◎法律之解釋
主體有二,包含:機關解釋、學理解釋
一.機關解釋
(一)立法解釋
1.直接解釋
2.間接解釋
(二)司法解釋
1.審判解釋
2.解釋憲法
3.統一解釋法令
(三)行政解釋
限職權反圍內
二.學理解釋
(一)文理解釋
(二)論理解釋
1.系統解釋
2.擴張解釋
3.縮限解釋
4.反面解釋
5.當然解釋
6.補正解釋
7.歷史解釋
◎法律之適用
一.法律適用之意義
法律為實現其原來之目的,必將其抽象一般性之內容,對照個別具體事實,
藉由法律解釋之過程,以實現法律內容者,稱之為法律之適用。
二.不確定法律概念
(一)意義
(二)法條結構
三.法律漏洞與法官造法
(一)適用
(二)準用
(三)類推適用
四.確定事實之方式
(一)推定
(二)擬制
※行政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一.以法行政
二.主動適用法律
三.上下命令服從
四.行政上之自由裁量
五.行政機關事適法律得發命令
※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一.不告不理之原則
二.受理訴訟者須為法院
三.法院不得拒絕人民之訴訟
四.法院以公開審判為原則
五.獨立審判
六.一事不再理之原則
七一事不再(二)罰之原則
Queena avatarQueena2010-07-16
解釋法律為法律適用的首要工作,而有關法律解釋有下列方法...文義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