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請進~侵占罪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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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被告侵占罪若承認的話,被判緩刑2年若兩年已到法院這邊的侵占罪罪名會消失嗎?那警察局那邊的紀錄會消失嗎?若不承認被判緩刑2年若兩年已到法院這邊的侵占罪罪名會消失嗎?那警察局那邊的紀錄會消失嗎?請問在醫療院所工作此紀錄會影響到升等嗎?會不會不能當公務人員?謝謝大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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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a avatarQueena2010-03-21
一般人都會誤認「緩刑」期滿,而沒有被撤銷緩刑,仍會有前科紀錄。這是錯誤的觀念,依照我國刑法總則編的規定。緩刑的目的,是在救濟短期徒刑的缺點。因為犯罪輕微,而所判刑期在2年以下的被告,法官都會考慮到,盡量不要讓被告入監服刑。以免本來只是偶犯「小惡」之人,卻因為入監服刑,而受其他受刑人的影響,感染惡習,反而變成「大惡」之人,這完全違反刑罰預防、教育的目的。另外關於緩刑的規定如下:緩刑之人受有一些限制規��
Lauren avatarLauren2010-03-18
不管承不承認,被判緩刑2年,若兩年已到,但司法和警察機關會有你的刑事記錄,雖然一般人是無法查詢,但相關單位還是查的出來,只是會在罪名旁註明緩刑.再則是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也就是一般所謂的良民證,緩刑期滿,就不會有這件刑案記錄.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具有本法所定應考資格者,得應本法之考試。但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應考: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