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求詳解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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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男係有配偶之人,意圖性交而和誘17歲之乙女脫離家庭後,乙女明知甲為有配偶之人,仍與之性交,事為甲男之妻某丙知悉,丙女乃對甲已提出告訴,問:甲及女各有無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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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5-05-15
甲男係有配偶之人,意圖性交而和誘17歲之乙女脫離家庭就是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乙女明知甲為有配偶之人,仍與之性交,為通姦罪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