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部分,有問題想請教(文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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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長,還請各位大大耐心看完

1.朋友在某企業工作10年,進去前有簽了項契約,

內容是「每週寄信給老闆」報告相關進度。

然而他工作10年間,根本24小時隨時代命,工

作天天睡公司。他這樣日以繼夜操勞的工作

導致他負責案子有項進度未能履約;該公司遭到

一些狀況。最近他想通打算離職,不過老闆依照

當初他簽的合約,以「每週未寄信給老闆為由」,

要我朋友先付40萬元才能離職。

請問他該付這筆錢嗎?如果要離職。

2.一般勞工、長期兼職,及工讀生,最低

薪資168/元;那是因為調移工時的但是找打工

臨時的人員不屬於長期的性質,而是臨時工,那

六、日工資也是給168元?

感謝大大能回答我的疑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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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vid avatarDavid2022-01-14
30天前告知,交接的東西處理好,最好是做成文件證明
對方要討錢就讓他上法院證明損失
Kyle avatarKyle2022-01-14
要看週六週日出琴薪資計算方式要看這兩天是雙方之間約
定的工作日/休息日/國定假日才知道計算方式.
Puput avatarPuput2022-01-14
勞基法週六日出勤,臨時工的算法是依雙方訂的契約算囉
?臨時工(有做有錢)
Rae avatarRae2022-01-14
臨時工也會遇到第六天的問題,跟班表排定方式有關係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22-01-15
我朋友的這個,只能法院見嗎?因為我朋友幾乎是被壓榨
Hedwig avatarHedwig2022-01-14
基本上要看他契約怎樣簽 一般雇傭關係下就三十天前提出
Hardy avatarHardy2022-01-15
離職前記得跟公司確認交接 如果沒有人交接時間到就可以
直接掰掰 交接是讓兩邊財務業務進行可以順順利利
Andy avatarAndy2022-01-14
不用等到雇主同意.
Dora avatarDora2022-01-15
那他老闆要求的40萬元賠償金,要付款嗎?
Steve avatarSteve2022-01-14
因為他因這筆錢,不敢提離職
Tom avatarTom2022-01-15
離職只有單方面預告就好,40萬當然不要給,雇主根本沒有請
求權基礎。如果不會離職,請找各縣市勞工局請求協助
Hedda avatarHedda2022-01-14
感覺這公司勞檢下去問題一定很多
Ula avatarUla2022-01-15
超多問題的,我朋友幾乎都半夜回家。整天被老闆壓榨,
一個人做大概5人份工作
Ida avatarIda2022-01-14
問勞幾法問題,是因為有看到短期六日工作給168/hr。臨
時工是很自由的,不像長期pt有調移工時,所以很好奇,
這樣的薪資是否太低?因為慣老闆真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