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法條常看到寫到五年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沒看最高刑期到底可判多少,有期不代表是無期吧,上限到底是多少年。2.法條寫五年以上,法官可用其它理由判決低於基本刑期五年嗎?如果可以法條是寫好玩的嗎?法官心證可取代法條嗎?3.如果是無基本刑期只有最高刑期,如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就代表法官也可只判幾天的徒刑嗎?4.為什麼法條有些沒最高刑期,有些卻連基本刑期都沒有。
法條經常有多少年以上有期徒刑,代表法官判刑可無上限嗎?法官可判低於基本刑期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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