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命令和自治條例的不同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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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稱不同1.自治條例:在直轄市稱法規;在縣(市)稱規章;在鄉(鎮、市)稱規約。2. 法規命令:?
二.規範之內容不同
1.自治條例:規範地方自治事項及居民權利義務。
2.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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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py avatarPoppy2011-05-05
一.名稱不同 1.自治條例:是地方性法規 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佈者;像臺北市所制定的所有的自治條例我們通稱它為法規, 桃園縣制定的所有的自治條例我們通稱它為規章, 蘆竹鄉制定的所有的自治條例我們通稱它為規約。
2.法規命令:由立法院通過法律之後 再授權主管機關訂定施行細則 也就是法規命令 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利。
二.規範之內容不同
1.自治條例:規範地方自治事項及居民權利義務。
2.法規命令:規範全國多數不特定之人民。例如內政部依據消防法要求全國所有的餐廳必須要有逃生門
(請參照行政程序法第150條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