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台灣的基法只有法哲學,法史學 - 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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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感觸特深
為什麼台灣的基法只有法哲學跟法史學,或者加上法社會學啦
大多是很理論的,很抽象的
只有理論的跟抽象的是基礎嗎
在美國看到他們重視很多基本的但不是抽象理論的東西
比如說法律人怎麼跟人interview,怎麼在網路上調查事實,怎麼在網路上查法律資料
法律人該怎麼說服別人
如何提供諮詢
怎麼調解糾紛,怎麼談判
甚至法律執業者的倫理
這些不夠基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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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11-06-02
那要看你怎麼定義"基法"的內容
Andy avatarAndy2011-06-04
法社會學很抽象???
Olga avatarOlga2011-06-08
法律史很抽象???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1-06-12
新馬西馬老馬跟蝦米涂爾幹哈伯馬斯是很抽象啊
Carol avatarCarol2011-06-14
一、這幾年其實都漸漸開始出現了,只是你沒注意而已
Elma avatarElma2011-06-15
二、你說的有些研究範疇在國外也不是法學者在做的,反而是
Queena avatarQueena2011-06-16
心理學家或經濟學家。作為學問,這本來就很邊界;若求實用
Jacky avatarJacky2011-06-17
,等你工作以後是靠師徒實作中相傳的。
Edith avatarEdith2011-06-22
一是說台灣法學者有在做?二是說外國法學者沒有在做?
所以一加二是說,台灣比外國還進步?
Hedwig avatarHedwig2011-06-22
二是不對的,美國律師公會跟美國法學院的clinic training
都在做這一塊
Xanthe avatarXanthe2011-06-24
還以為你說science of law,clinic本來就不是基礎法學,美
Dora avatarDora2011-06-26
國是因為錄取率高以及緊密的產學合作傳統,台灣是等進事務
所後,有需要自然會被操到。這跟進不進步沒有關係......
Olive avatarOlive2011-06-30
端看基礎怎麼定義,大學是研究機構還是技術訓練所就會有完全
不同的取向 不過這倒不是二選一的零和遊戲 而是光譜 是偏重
問題
Jacob avatarJacob2011-07-01
固然技術取向的東西,能構成學問裡的實際層面,但是有些問題
Lucy avatarLucy2011-07-04
就不是單純討論技術便可以解決 就好像開車 固然會不會發動
Jacob avatarJacob2011-07-04
引擎、前進、煞車、打方向盤很基本 但是「往哪裡開」顯然就
Elma avatarElma2011-07-09
不是單論技術即可解決。 因為涉及到價值判斷,怎樣才是好的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1-07-09
決定?
Tom avatarTom2011-07-14
而目前我們對「基法」的定義 好像都習慣在處理後面這種問題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1-07-14
而您好像在意的「語意範圍大小問題」好像沒有太多討論的必要
因為這些技術性教學的東西 並沒有因為「不是基法」而被拒絕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1-07-18
在門外 也就是說 只要有老師 想要做 沒有人會阻止 法學院也
越來越多各種「實習課程」 這裡牽扯到進不進步 有種紮草人的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7-21
違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