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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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下列這句的真意?為強化兒童及少年保護,草案將加重強制性交罪的被害年齡由未滿14歲提高為滿18歲。原文:【本報訊】行政院會10日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需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規定,且為擴大兒童保護,適度提高對未滿12歲之人為性交及為猥褻行為的刑度。法務部表示,現行刑法強制性交罪成立要件,除行為人客觀「至被害人不能抗拒」,尚需「違反被害人主觀意願」,以致未違反或無法證明被害人意願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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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 avatarAnnie2011-03-11
不是減輕刑責,而是加重犯人刑責.1.強制性交罪本來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在要提高到5年以上有期徒刑.2.原本性侵未滿14歲者,才算加重強制性交罪,性侵15歲者,只算普通強制性交罪.現在提高被害人的年齡規定,性侵未滿18歲者,就算加重強制性交罪.2011-03-1106:09:40補充:現行法律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