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幾個法律上問題~~~工地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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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各位懂法律的大大~~在工地中工地主任未經公司同意即逕自將公司之鐵材,公司所外叫之水泥混凝土車施工於不在計畫書內之過路橋面及牆身然後向所需過路橋及加高牆身之地主收取費用請問一下~~在法律上公司能有什麼主張~~(施作時公司並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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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1-03-13
該工地主任構成「業務侵占罪」處理四步驟1./蒐證施工物拍照、鐵材用料進出存及流向查證2./核算侵占物數量價值損失金額3./向事主發【存證信函】催告該工地主任清償損失金額4./調解協議和解或司法督促程序...
Agatha avatarAgatha2011-03-14
他屬於侵佔公司公用財務,公司可依法追討並要求他償還已用去之材料費用,與地主收取費用為個人行為,公司並未與該地主簽約,可上報公開聲明啟事,表示該事件純屬他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另公司開發存證信函給該員進行協商如何膳後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