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但未被立即開單
我滿18歲了,可是沒考駕照,而且機車行照過期了沒換照,但是有保強制險前天星期六載媽媽去看醫生的時候,被開了一張紅燈左轉,警察有查到我沒駕照,不過告發單上只有寫紅燈左轉,他們提醒我要星期一星期二就趕快去郵局繳錢,不然會被查到沒駕照,就要被補開罰單了今天一下課,我就趕快去郵局要繳錢,可是郵局的人說沒入檔不能繳,要我5天後再去繳錢,可是這樣建檔後就會被查到無照駕駛了對嗎?還是我可以去哪邊先繳錢呢?這樣算下來,我應該會被罰多少錢?�
網友回覆 6
- Rosalind
高大瑋答:一.警察可能一時好心沒搞清楚作業規定吧.當你你繳款時.(不管利用何種方式繳款).此筆款項必須建檔入庫
建檔入庫時會發現你無照駕駛.監理人員會在補開一張無照駕駛郵寄到府.(再一點:因為闖紅燈必須記駕駛人違規點數三點所以一定發現你無照駕駛而補開一張罰單給你)建議你有空時快去考照.賺錢很辛苦的.二.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機車無照:法定15日內繳納=>6000.逾期30日以內繳納=>6600.逾期60�� - Rae
那個警察不錯哦只是作業情形較不明暸由開單至監理站建檔約需7至10天因罰單未註明無照駕駛或未帶駕照如罰單有註名上訴情形時就需到監理站繳款同時會驗明駕照無照需當場開單沒有事後再補罰單的道理罰單到期日前去繳清罰單上的金額即可...
- Edward Lewis
你要看紅單是開誰的姓名,若是開車主的,因監理單位有車主姓名,通常是不會注意到有無駕照。若是開你的姓名,因為你在監理單位無資料,找不到你的姓名,就會發覺你是無照的,所以不要到監理單位去繳款,你去監理單位繳款,櫃台人將你身分證號輸入就會找不到你的姓名的。除了郵局可繳款,也可到萊爾富便利商店去繳款的,若是你的紅單上無條碼,可到萊爾富店裡的機器去列印罰單繳款,店員會告訴你如何操作的。...
- Todd Johnson
繳紅燈左轉的錢就好了全台灣有多少無照騎車的學生.......警察也心知肚明...........只要不車禍肇事,他們不會追那麼凶無照就代表無駕駛技術嗎????況且只是機車...........不必太擔心他們只是要做業績.....不是事事都管記的有空就去考駕照..............................
- Daniel
1.天天去吧..2.你還是要注意:因為電腦會自動check無照..!
- Mason
郵局的人說沒入檔不能繳,是他查到這筆紅單還沒入監理站的檔案庫,所以無法幫你核銷.要查紅單..直接上監理站去查就知道了,正常來說.您只要繳銷單據上的金額便可
相關文章
未成年喝酒抽菸罰誰?賣酒給未滿 18 歲罰 1~10 萬,菸要滿 20 歲,18、19 歲能喝酒不能買菸
兒少法第 43、91 條:未滿 18 歲不得飲酒,賣酒或給酒的人罰 1 萬到 10 萬,家長情節嚴重罰 1 萬到 5 萬。菸害防制法 112 年 3 月 22 日起,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供應者罰 1 萬到 25 萬;抽菸被查到要上戒菸教育,不去才罰 2 千到 1 萬。
鄰居很吵怎麼辦?住家吵鬧找警察、補習班和施工找環保局、大樓住戶可罰 3,000~15,000 元
噪音管制法第 6 條:住家講話、跳動這類不持續、不易量測的聲音,交給警察依社維法第 72 條處理,最高罰 1 萬元。補習班、餐廳、施工、擴音器超過管制標準,由環保局量測,限期改善不改,營業場所罰 3,000 到 3 萬、營建工程 1.8 萬到 18 萬。大樓住戶喧囂,管委會制止不聽可報縣市政府罰 3,000 到 15,000。
身分證遺失補發 200 元、換發 50 元:要本人去戶籍地辦,掛失後舊證就停用
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 3 條:身分證初領、換領每張 50 元,補領 200 元。戶籍法第 60 條規定補領要本人親自辦;製發辦法第 16 條規定受理補領時先掛失,掛失後原證暫停效力。被家人或他人扣著不還,依第 56 條非依法律不得扣留,可具結申請補發,原證隨即失效。
婚假從 8 天變 14 天:115 年 10 月 1 日起,第 9~14 天工資由政府補助雇主
勞動部 115 年 9 月 30 日修正勞工請假規則,婚假由 8 日延長為 14 日、工資照給,10 月 1 日施行;雇主付了第 9~14 日的工資,可在 2 年內向勞保局申請全額補助。喪假仍是 8、6、3 日,哥哥結婚、姨丈過世都不在婚假、喪假範圍。
朋友欠 3 萬不還,不用請律師: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小額訴訟 1,500 元,拿到執行名義才能扣薪查封
民事訴訟法第 508 條起的支付命令,裁判費 500 元、法院不開庭,債務人收到後 20 天內沒有異議就成為執行名義;10 萬元以下的金錢請求適用小額程序,裁判費 1,500 元,可以用表格化訴狀。之後聲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約為金額的 0.8%。
租屋漏水房東拖著不修?定期限催告後可以自己修、從房租扣;押金最多只能收 2 個月
民法第 429 條:租屋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第 430 條與租賃住宅條例第 8 條:房客定相當期限催告仍不修,可以自行修繕再請房東償還或從租金扣除。租賃住宅條例第 7 條規定押金不得超過 2 個月租金,退租點交、清償債務後就要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