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份有發生車禍想請問問題人員:我、張(未滿十八歲)、張母某日我下班時騎車行經路段因為了閃避駕駛(張)後座(張母)之機車閃避而摔車,(張)與母親只有回頭看並無下車了解,也沒有協助撥打電話報警或叫救護車,就離開現場發生過程中有目擊證人看到之後並有出庭到法院作證但因為他是在另外車道看到的,以及路口都沒有監視器所以證據力似乎不足,因此公共危險與過失傷害告訴通通不予起訴。因此後來我又有提出民事賠償的部分,10/19日原�
無照駕駛男與母親雙載,導致我摔車,竟然還想對我提起誣告告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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