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被撞 - 法律
By Ula
at 2011-11-23T00:00
at 2011-11-2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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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無照駕駛但他是被撞的
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分析兩方的責任在哪
警察卻說:對方的路權比較大
可是,,,,我弟是被撞欸
對方說要談和解,這該怎麼處理
無照歸無照,那是我們跟警交通警察那邊的事情
對方路權大 可是我們被撞!!
兩方都有人受傷,車也撞的很誇張
這,該怎麼談和解呢?!
請各位幫忙~
Tags:
法律
All Comments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11-11-25T18:26
at 2011-11-25T18:26
各說各話的片面陳述,都無法被法院所接受的。交通事故發生"不在於誰撞誰的問題!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 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正確的作法如下: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也才有求償的[法源依據 ]。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
車損"
撇開肇責比率不談,修復費用的部份,雙方依法都可以主張折舊給付。[工資部分不得主張折舊給付],此乃於法有據,只要[對造]主動提出此主張,法院就必須依法照准,也就是說求償的一方[你]絕對無法拿到訴訟標的[修理費用]的全部。 試算公式: 零件材料費 X 0.369 X 出廠年齡[以行照為憑]==折舊金額 修復費用總金額 ,減去 折舊金額之所得,才是給付方應給付之實際金額。
對方說要談和解,這該怎麼處理 無照歸無照,
沒錯!
無照歸無照ˋ肇責歸肇責 !
無照駕駛,僅屬行政罰[告發單],與事故責任無關, 也與理賠不起衝突。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 看 [有無駕照 ] 的。
那是我們跟警交通警察那邊的事情對方路權大 可是我們被撞!! 兩方都有人受傷,車也撞的很誇張
同上分析說明"
這,該怎麼談和解呢?!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任一方 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
簡單的說:
倘若雙方都有受傷'
雙方的權利義務 相同"
對方也同樣有權,向你弟弟求償 !
尤其本案你弟弟輸在路權上,應屬 [肇事主因]
本案顯然對你弟弟會較不利 !
若
[雙方都有過失],雙方都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無誤。
就成為"
互控過失傷害案件
倘若雙方都堅持己見,拒絕或無法達成和解,其最終結果就是,雙方都會被檢方提起公訴ˋ進而被院方判刑。
以刑逼民"向來是受傷被害人手上的最佳籌碼,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的訴訟手段與技巧。
本案若最終鑑定結果,雙方都有肇責存在 "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雙方都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三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9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50天計算也要花五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 ,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刑事庭僅就是否構成犯罪要件,起訴ˋ判刑 ,民事部份另由民事庭裁定ˋ判決。
檢察官只針對刑事部份 ,是否構成犯罪要件偵查,裁定提起公訴與否,若雙方不能ˋ或不願意和解,唯有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規定,裁定提起公訴 ,移往一審法院審理ˋ判決。
通常檢察官對[告訴乃論]案件,只要二造有和解意願,都會先做此善意的勸導!
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也有人就是拒絕和解,根本不將調解列入考慮,就是要加害人被起訴ˋ判刑。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
By Yuri
at 2011-11-26T23:03
at 2011-11-26T23:03
無照罰單六千到一萬二
與對方無關
也與肇事原因無關
但他是被撞的
非以誰撞誰判定
路權為主,違規為輔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未讓車主因,未注意次因
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分析兩方的責任在哪
警察卻說:對方的路權比較大
可是,,,,我弟是被撞欸
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未讓車為主,未減速、未注意為輔
交岔路口請參考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
對方說要談和解,這該怎麼處理無照歸無照,那是我們跟警交通警察那邊的事情
對方路權大 可是我們被撞!!兩方都有人受傷,車也撞的很誇張
體商醫療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
車損回復原狀為主非全部換新
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這,該怎麼談和解呢?!請各位幫忙~
先養傷,傷勢穩定 ( 兩個月到五個月 )
再斟酌情況是否進入和解
=
肇事主因,骨折,手術,療養半年到一年
肇事次因,輕微擦傷,回診十次內
你覺得誰有優勢 ?
等待期間,體商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 請先釐清責任,斟酌提告 )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傷患先治療、檢查、回診
建議觀察三四個月甚至五個月再求償=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2011-11-26 09:54:26 補充:
我方駕駛無照
對方申請我方的強制險
我方駕駛將會被追償
當事人未滿 20 歲,和解書需要家長同意簽章
未滿 20 歲,監護人 ( 父母 ) 負連帶賠償責任
=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11-25T05:37
at 2011-11-25T05:37
無照駕駛不是肇事的主因,
重點必須藉由車禍現場事故圖、是否有違規、主幹枝幹來釐清肇事比例,
如果你還是有疑問,
可以把相關證據送至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需三千元鑑定費)
以釐清雙方肇事多寡。
你現在應該收集相關資料,
醫療院所的收據,
醫生診斷證明(上面註明需休養多久、是否需多久看護?是否需輔具?)
你弟的薪資證明,
車子修理的估價單.........
希望能對你幫助!
By Odelette
at 2011-11-26T05:14
at 2011-11-26T05:14
現在已經不是被撞的就會佔理,
現在已經不是車比較小的就會佔理,
肇責鑑定才是根據,依肇責比例論賠償是目前的處理方式..
你還是把情況說出才能精準回答 ..
依民法第217條 之規定「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也應負擔部分責任。
http://www.ntc.moj.gov.tw/ct.asp?xItem=204626&ctNo...
行人違規被撞死 騎士判免賠。
http://disp.cc/b/27-1VSQ
單車闖紅燈被撞死 運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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