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教一些相關法律問題。當天情況是這樣:當時是在T字路口,甲方(無照駕駛)從T自右方行駛至待轉區等待,乙方(單車騎士)正與汽車一同進行左轉動作(從T字尾巴來的,所以沒設置待轉區,無須待轉)。甲方趁汽車與汽車之間的空隙想要執行到對向道,卻沒注意到乙方。導致撞到乙方單車後輪。雙方都有受傷。總結1.甲方目前稱路權是屬於他們直行車,認為乙方左轉車應該禮讓。但當時乙方並不是第一輛執行左轉的車,而是跟著車陣中進行左轉。
無照駕駛責任(20點)(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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