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駕駛責任(20點)(急)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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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請教一些相關法律問題。當天情況是這樣:當時是在T字路口,甲方(無照駕駛)從T自右方行駛至待轉區等待,乙方(單車騎士)正與汽車一同進行左轉動作(從T字尾巴來的,所以沒設置待轉區,無須待轉)。甲方趁汽車與汽車之間的空隙想要執行到對向道,卻沒注意到乙方。導致撞到乙方單車後輪。雙方都有受傷。總結1.甲方目前稱路權是屬於他們直行車,認為乙方左轉車應該禮讓。但當時乙方並不是第一輛執行左轉的車,而是跟著車陣中進行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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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 avatarLydia2013-11-09
有號誌就要遵守號誌沒有遵守號誌,主因如果都沒有號誌兩車對向,轉彎車主因,直行車次因兩車交岔完全直行不用轉彎的次因被強迫選擇轉彎的主因=(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我買的車體險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