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碰撞車禍,對方自摔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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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中旬某天下班去保母家接孩子當天約下午6點,視線清楚,天氣晴朗我開車行走於兩線道道路切至內線車道後於雙白線缺口打方向燈左轉,至對向車道路邊停車車速緩慢約20公里車停妥下車後發現距離我的車子約5公尺有一名機車騎士滑倒(對方是直行車)我們無發生碰撞但,我當時是違停於黃色網線滑倒機車騎士有受傷,意識清楚因為是在社區所以有4.5名民眾協助叫救護車因為無碰撞,所以我當下不覺得跟我有關係接了孩子後,在現場停留約5分鐘後離去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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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ame avatarMadame2014-09-30
1.你當時是違停於黃色網線.是違規停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2條.網狀線.為黃斜紋網狀線.告示駕駛人禁止在標線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2.對方只是一直強調你的違規停車造成他摔車.對方自摔若跟你違規停車有相當因果關係.你就有肇事次因存在.但對方要強有力舉證其自摔是因你違規停車有相當因果關係.3.自摔.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實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
Robert avatarRobert2014-09-29
既然視線清楚,天氣晴朗為什麼距離違停的車子約5公尺會有一名機車騎士滑倒呢2014-09-2623:19:12補充:安什麼全距什麼離啊你是對向來車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