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頭條。那個把女友殺死的新聞。大家都很同情那女的。但我的另類觀點是。覺得那女生沒志氣.我不是幫男生說話.因為那女的用那男的錢。去日本玩。住男生的房子。想這樣一走了之.我反而看不起那女生。沒志氣。男的說花了五十萬快破產。女方媽媽沒出來解釋。任由女兒花男生的錢..可見真有此事。她父母教育也有失敗的地方.從小我父母教育我.別貪別人的東西.即使老公男友也一樣.尤其是沒有婚約束縛的男友.想要什麼自己去努力賺錢.不要占人�
交往不該有占人便宜的心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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