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肇責強制險過期是否有醫療費用賠償責任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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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兩台機車相撞,
對方機車紅燈右轉,我方為綠燈直行,
因煞車不及撞上,對方有受傷住院(腳上打鋼釘),
我方擦傷,修車費約NTD4000,
初步判定書上為我方無肇責,
對方表示他受傷比較嚴重,
並直指我方"應注意未注意"求償醫療費用7萬多,
原本說要求償12萬...包含住院期間的薪資等等費用,
看我方還年輕算7萬就好...
但因我方強制險(醫療費用賠償無論肇責)過期無法賠償,
請問對方若申請補償基金的情況下,
可以申請到全額醫療費用嗎?
而我方也會被全額代位求償嗎?
另外,關於"應注意未注意"這方面,
因擦撞事故的情況發生在凌晨時分且飄小雨,
對方車輛紅燈右轉且是直接騎到接近中線的地方(監視器有拍到),
我方未超速並即時煞車但還是從後方撞上去了,
這點是在"應注意未注意"對象內嗎?
煩請法律相關人士亦或經驗者解惑,感恩!
已更新項目:
您提供的網站連結上,
對方要申請賠償金額還須檢附"自損害賠償義務人獲有賠償之文件"(如何解書或法院判決)以及
"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責在對方的話,
代位求償的部份不會因為肇則考量上減少費用嗎?
而且賠償的部份,為對方單方面的開價,
實際上對方傷勢不重(腳踝有打鋼釘),
加上有健保的話,實報實銷,我實在不認為會到上萬。
無肇責的我方,卻要付出這些費用,實是難以接受。
另外,應注意未注意的部份,您的見解為?
我方可以求償的範圍在哪?

All Comments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4-04-27
汽機車強制險是針對醫療和保險部份,而不管雙方誰對,所以叫強制險!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http://www.mvacf.org.tw/
車禍方若有強制險,則基金會針對人身醫療費 保險理賠 先支付給傷者!
然後他們再向你方所保的保險公司申請!
若你方沒保或過期!他也是照申請理賠!
然後基金會會向你方求償!不須傷者出面處裡!
基金會會以實際情況理賠,不是你協議的金額,
假設基金會審核後理賠15萬,因協議你賠7萬,基金會會再求償8萬。
對方機車紅燈右轉,我方為綠燈直行,
我方擦傷,修車費約NTD4000,
初步判定書上為我方無肇責,
若對方對車修理費有爭議,程序上先調解不成才再訴訟判決!
2014-04-28 14:39:27 補充:
無肇責的我方,卻要付出這些費用,實是難以接受。
是你投保的保險公司支付醫藥費!不是你!
至於車損部分,程序上先調解不成才再訴訟判決!
2014-04-28 14:42:38 補充:
而且賠償的部份,為對方單方面的開價,
實際上對方傷勢不重(腳踝有打鋼釘),
這部分由基金會去處理!
費用由保險公司請款支付
Megan avatarMegan2014-04-26
發問者你好:
幫你整理好了,詳細資料在這邊
http://adf.ly/jXLsv
希望其他回答者也認同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