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現在人 看不慣就要告 能反制嗎? - 法律Charlie · 2020-08-1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是這要的 我在社群網站 有人一言不合 就揚言提告 公然辱罵 防礙名譽 等等 也沒罵他 也沒三字經 看不爽就可以告嗎 ?? 如果不起訴 能咬回去 例如 叫他賠請事假的薪水 或郵資 不然好像每次提告的人都佔上風 -- 法律All CommentsMary2020-08-11兩個人吵架 用詞是否不當的斷定本來就是法院的責任 和提告人的權利 到底什麼是"濫訴"你也說不出統一的標準Emma2020-08-12更何況你說的罪名本來就很主觀XDD 個人覺得直接除罪比較快 可惜台灣太多人玻璃心Daph Bay2020-08-16舉個例子就是 我說A讀書讀成這樣 智商跟習近平一樣 你覺得這是讚美還是侮辱?你覺得會不會因為身份不同出現完全相反的結果 那要怎麼訂統一標準Caitlin2020-08-18互相傷害啊..... ^_^Hedda2020-08-18現在越來越多人 喜歡告Oscar2020-08-18告的人 佔上風 被告還要發時間陪他 真的很不公平Joseph2020-08-19U大濕教過,你可以先告對方的律師嚇嚇他們Isla2020-08-20沒緣由亂告你可以告對方誤告,能被告自己也該檢討誣告,自動選字跳錯字詞Anthony2020-08-24樓上,告律師這套通常是大企業才有效,個人還是算了大企業有專門法務可以玩,個人還是別告對方律師Frederica2020-08-28https://reurl.cc/N61G9Q 這就是一個告對方律師的例子Noah2020-08-28沒辦法 台灣爛訴的成本幾乎是0 不告白不告Joseph2020-09-02何時可以推動刑事訴訟也收費的制度?Erin2020-09-05直接妨害名譽除罪 濫訴就會少非常多了Adele2020-09-10有些人本身自己名譽就很差了,被講一下、觸到玻璃心,就見笑轉生氣,自以正義要告人,合法使用自己告人的權利,但其實明眼人都知道是濫訴,還一意孤行,真是不可取。Megan2020-09-13妨害名譽除罪沒用阿~~很多智障吵架吵輸就告恐嚇Hedy2020-09-14好像也是XDDJessica2020-09-16至少進法院的case會少不少Heather2020-09-19最近某論壇看到一個人拼命的說他愛的品牌產品好話一直批評別牌,我跟他說自己沒買一直批評別人的東西幹嘛,結果他就說要開吉,現代人真的很奇妙Skylar DavisLinda2020-09-22所以被告很吃虧啦Thomas2020-09-26真的超吃虧,有些人告人不是因為你誹謗、侮辱他...Jacob2020-09-29只是因為他容納不下別人的意見,利用法律來限制他人Delia2020-10-01而且他的論點是他沒有批評人家的開箱文...所以不算批評"別人的"東西...所以說我誹謗,我看到整個傻掉...Related Posts法拍車卻要由新車主繳清罰款,這合憲?請問這樣構成公然侮辱?道路連續白線的右側,也就是路肩,有的路肩很窄,汽車停在路肩,輪胎都會壓在加蓋的水溝蓋上,機車有的也停自己拍到自己的房子.要所得稅嗎?地政事務所土地鑑界結果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