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員警在後面跟拍來製造開單業績是否合法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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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想請教一下,最近收到一連串的罰單,結果常常都是在同一天,且內容都是未依規定打方向燈,而且這些都並未註明是民眾檢舉,這該不會是某員警偷在後面跟拍,這樣我能針對這項提出異議嗎?是只能針對我被開的罰單來異議還是針對該員警行為不當。(最高紀錄一天被開六張罰單,五張是未打方向燈,且都是事後寄罰單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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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3-01-15
★高大瑋回答★一.第48條第一項第一款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一般道路:法定期限內繳納=>900.逾期30日內繳納=>1000.30日以上60日內=>1100.逾期60日以上繳=>1200.記違規點數一點高快速公路:法定期限內繳納=>1200.逾期30日內繳納=>1300.30日以上60日內=>1400.逾期60日以上繳=>1500.1.記違規點數一點2.本條例第33條第四項3.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1條.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