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遺棄罪的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我男友從小就是給他阿公跟阿嬤帶大的,由於他父母離異我男友是跟著他爸爸這邊.可是他爸爸從他小的時候就沒有盡到做父親的責任,而導致我男友對他父親心懷怨恨....如今他父親因長年重病在床,需要請外籍看護照顧...他父親需要洗腎還有他行動也不便須做輪椅...如今我男友的家人已經不願意再支付這筆費用,希望我男友也能分擔一半...不是我們不願意分擔這一半,只是因為我們剛搬家也剛換工作...目前的生活也並沒有穩定下來,一下子要我們每個月幫忙�

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0-10-05
刑法294-1條規定,只要他爸爸符合下面情況其中之一,男友遺棄爸爸就不罰一、無自救力之人(爸爸)前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行為,而侵害其生命、身體或自由者。二、無自救力之人(爸爸)前對其(男友)為第227條第3項(性侵)、第228條第2項(猥褻)、第231條第1項(把你賣去賣春)、第286條(凌虐)之行為或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33條之行為者。三、無自救力之人(爸爸)前侵害其(男友)生命、身體、自由,而故意犯前二款以外之罪,經判處逾六月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