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在該診所巳工作約6年,近日快生產了,想先請完產假,接著請育嬰留職停薪半年後,就直接辦理離職,可以嗎?有誠實告知老闆,但老闆說他有打電話口頭詢問~勞工局說可以,但勞保局說請完產假,"馬上"接著請育嬰留職停薪完"馬上"再辦"離職"這可能是"詐欺(詐保)行為,公司和我都可能被罰款",所以診所要再行文勞保局詢問,等勞保局回公文怎麼說有憑有據再看看!一直以來,組長一直告誡說這是服務業,診所不可能留��
產假、育嬰留職停薪後直接離職,可以嗎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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