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國前幾天車禍車禍當天是星期日凌晨我是直行車,對方是要轉彎到對巷買消夜,在他車子前約1~2台汽車處有個紅綠燈,當我行駛到紅綠燈時才看到他打方向燈並且直接轉彎,而我已經煞了9.6公尺(警察量過)依舊煞不住撞上了車雙方在做筆錄時,對方堅持說他有打燈並且看過距離沒問題才轉彎,怪我騎太快撞上他,但我是直行車,不應該先禮讓直行車嗎?當下找了警察為雙方作筆錄、而我手腕有挫傷、身上有四、五處瘀青過兩天對方私下找我上他車跟他聊天,並�
當直行車撞上同道路上的轉彎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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