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昨日2014/12/13下午14:00在高雄市岡山區中山南路(台一線)與河堤路口(阿公店溪)與一轎車發生撞擊車禍,事故發生過程如下:我於2014/12/13下午14:00騎乘機車行經此一路段(口)時,開車對方行駛於外側車道,我騎乘機車於機車道上,此時是綠燈狀態,開車對方於汽車車體超過停等紅綠燈之停止線時才打右轉彎方向燈,此時我的騎乘時速在60-70公里,與對方距離約8-10公尺,我發現此一情況時隨即緊急剎車,亦將機車馬上右轉彎,但當時已來不及剎車而��
發生車禍,機車撞汽車;與相關賠償問題 - 法律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