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合理的醫療賠償金應該如何計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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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發生車禍合理的醫療賠償金應該如何計算,是
1.醫療總金額,扣除,傷者的自家保險理賠,再扣除,肇事者的強制險理賠
剩餘不足的部分,再依比例分攤,是這樣算才合理?
還是
2.醫療總金額,扣除,肇事者的強制險理賠
剩餘不足的部分,再依比例分攤,是這樣算才合理?
想問的是說,合理的醫療賠償,是否應該要扣除〝傷者的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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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ina avatarEdwina2013-06-14
強制險部份.強制險醫療險上限20萬可分次申請二年內可向保險公司申請.依實際狀況開斷診斷書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
2.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交通費:指轉診費或往返門診之交通費用.自用車亦可比照辦理。
4.看護費用:以傷勢狀況而定,須由醫師開斷診斷書。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超過30日.第3人責任險.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
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9047作為參考
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
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
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指數.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字.
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
Olga avatarOlga2013-06-13
我自己花錢買的保險,與對方無關
釐清責任,比例賠償
總金額=醫療+其他(薪資、財損等等)
和解時,扣除強制險
總金額包含強制險,在按照責任,比例計算
我自己花錢買的保險,理賠的錢,不用扣
就算勞保有補償我薪資,我還是可以再跟對方拿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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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